2023年,市国资委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,贯彻落实中央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,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一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
(一)聚焦主题主线把方向。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发挥带头作用,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、专题党课、调研座谈等形式宣讲,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,坚持与法治政府、法治国企建设统筹推进。2023年,市国资委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,其中5次涉及法治学习,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、《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》、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》等相关内容。
(二)建立学法制度促学习。一是全面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制定了市国资委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,按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;二是用好“法宣在线”“学习强国”“山东干部网络学院”等线上学习平台进行常态化学习,2023年度市国资委“法宣在线”学法考试参与率100%、及格率100%,平均分数93.15分;三是以案释法,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,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;四是组织法治专题培训,举办“滨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”培训,邀请浙江大学法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、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黎明授课,加强市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,推进市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,进一步提升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。
(三)依法行权履职赋效能。一是完善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,梳理调整权责事项,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、规范权力运行,确保权责事项于法有据;二是注重运用法治化方式行权履职,指导企业强化章程管理,依法规范董事会建设、落实董事会职权,健全市属国企董事会工作制度,严格董事会和董事评价,提升董事会整体功能;三是完善业务监督、综合监督、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机制,针对企业重大问题、风险隐患做好监督防范,推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建设,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
2023年,市国资委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,但对照党中央、国务院要求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,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: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,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,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还需加强。二是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,差异化监管仍有差距。三是国资监督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,监管的针对性、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,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高度重视。
三、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
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我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依法行政、依法治企职责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。
(一)围绕中心工作抓统筹。严格贯彻落实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要求,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将法治工作纳入市国资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,统筹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。2023年盯紧市国资委牵头的12项“1+8+1”重点任务、4项“12158”民生实事,充分发挥好法治在国资国企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,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,自觉接受监督。
(二)服务日常工作强保障。严格依法依规决策,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,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以制度管人,按程序办事,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、干部任免、大额经费支出等,均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。同时,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,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、起草、审核、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,做到有件必备、有件必审、有错必纠,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内容出现,确保按法定程序出台文件。
(三)建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制度。加快法治机关建设,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,市国资委聘请法律顾问、申请配备了公职律师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、市国资委重大决策事项,发挥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的理论支撑、参谋智囊、论证把关作用。2023年,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服务我委法律咨询事项30项,公职律师先后对《滨州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行动实施方案》、《中国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》以及《滨州市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聘用合同》等13份文件进行审查,并结合国资委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15条,不断增强我委决策的科学性、民主性、合法性,把好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法律关,有效推进我委法治建设。
四、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
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,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,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、模范践行;加大普法力度,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。
二是不断加强国资监管规范性建设。进一步完善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,适时开展文件汇编,做好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工作;持续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;加强制度建设,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,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;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,切实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。
三是健全国资监管体系。完善监督机制,健全监督追责体系,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,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督,营造依法办事氛围,不断提升监督效能,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;做好法治人才引育工作,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,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、有效性。